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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学硕士论文:社会有机体理论视域下农民工公共意识培育研究

添加时间:2017-12-16 20:15:42   浏览:次   作者: www.dxlwwa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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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
国家统计局对农民工的定义是:指户籍仍在农村,在当地或异地从事 6 个月以上的非农工作的群体。本地农民工是指在本户口所在的乡镇从事非农产业的农民工。外出农民工是指在户籍乡镇以外的其他地方从事非农产业的农民工[1]。近年来,农民工的数量呈逐年增长的趋势。据统计,截止 2016 年年底,农民工总量接近两亿九千万人,同比增长率为 1.5%[2]。随着社会转型和新型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市场经济的发展使农民工思想意识有所觉悟。但是由于农民工素质不够,公共理性意识不强,给城市社会带去一系列的“公共性”问题。这些“公共性”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公共规范意识欠缺带来的伦理道德失范;公共环境意识缺乏导致的滥用网络;公共参与意识不足使得社会交往较少;公共利益意识缺乏导致的犯罪率上升等。公共意识的阙如不仅阻碍了其自身的城市融入和市民化的进程,还给城市公共环境带来许多安全隐患。因此,农民工在城市社会的公共性问题值得我们关注。如何提高农民工的“公共理性”和“公共意识” 是构建有机的、和谐的社会过程中面临和亟待解决的重大现实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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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研究意义
理论意义:关于农民工的认同、市民化、城市融入等都有相关研究,但专门针对公共意识方面的研究还很薄弱。本论文从学理上去讨论农民工公共意识的培育与有机团结的和谐社会构建之间的作用关系,是对公共意识的理论和社会有机体理论的丰富和发展。实践意义:近年来,随着农民工人数的增加,由此产生的社会问题也日益凸显出来。不仅存在着自身就业、福利、住房、子女教育等问题,而且还有许多与之相关的社会问题,如治安秩序混乱、犯罪率上升、公共道德失范等。因此,从实证层面了解农民工公共意识与构建有机团结的和谐社会之间的联系,分析两者之间的关系,提出针对性的对策建议,促进农民工群体公共意识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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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社会有机体与公共意识
 
2.1 相关概念界定
本文在社会有机体的理论视角下对农民工公共意识的培育进行研究,在研究农民工公共意识之前,应该明确“有机体”“社会有机体”“公共意识”以及“农民工公共意识”等相关概念的具体含义。“有机体”这个词主要包含着三层内涵: (1)在生物学意义上“有机体”主要是指某一独立的生物体或生命体;(2)在生命的意义上,“有机体”是指由不同部分组成的完整整体,不同部分之间具有不同的功能;(3)从社会学角度“有机体”指整体与局部之间的所构成的关系。局部既是整体的构成部分又在整体中具有一定的权利,且部分与整体之间、部分与部分之间是不可分割互为关联的关系。“有机体”概念与社会进行类比关联研究时,“社会有机体”的内涵首先应该建立在以上三个方面的基础上来进行界定。笔者在充分结合上面三个含义的基础上,将本文中运用的“社会有机体”定义为:处于共同生活环境的社会子要素,拥有共同社会价值观和社会信仰,内部形成具有粘性的社会关系的整合状态。在这样的形态下,各个要素之间是在分工与合作的基础上主动生成的一种有机团结。在这样有机团结的和谐社会中,人们互相友爱、合作,最终整个社会形成有机的整体系统。它超越个人整体有机性的简单相加,达到整体大于个体简单相加和堆砌的一种有机团结的社会状态。简言之,就是在有机结合的前提下组成的整体大于各部分简单相加的社会,它以延续、统一、有序、发展为主要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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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社会有机体与农民工公共意识之间的关系
本文将社会有机体理论与培育农民工公共意识相结合,是因为社会有机体理论能够给农民工公共意识的培育提供理论上的视角,而对农民工公共意识的培育是实现社会有机团结的重要过程。以社会有机体理论去建构农民工公共意识,具有方法论的作用。社会有机体论倡导延续、统一、有序、发展以及局部与整体之间的关系,这与我们国家提倡的和谐社会的目标相契合。社会有机体理论所倡导的“有机”,主要体现的便是社会整体各子要素之间的协调性、子要素与整体之间的整体性、子要素的不断发展等特性。农民工作为整个社会中的一个基本构成要素,其在城市的适应融合度对于整个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社会大家庭的协调发展离不开农民工的进步。此外,马克思社会有机体是物质生产在实践中存在的基础,而人类共同实践中最基本的社会关系就是交往关系。农民工公共意识的缺失会阻碍其与城市市民之间的交往关系。其次,社会有机体囊括全部社会生活。它包括“社会中存在的所有体系中的每一个环节”包括社会历史主体的个体和各类人群共同体,还包括参与社会生活并发生作用的其他各种社会现象[29]。我们国家提倡的和谐社会是现实存在的社会有机体,同时又是最具活力的社会有机体。社会有机体必须以人为依赖、以人为对象、以人为目的。社会有机体既人本又利他,在建构农民工公共意识的过程中能实现农民工与社会利益的和谐共生,在自身发展的同时促进整个社会内部关系的多样与平衡。孔德的社会有机体思想认为城市和社区都是社会的器官[30]57。农民工作为组成城市和社区的一部分,是城市社会中存在的最基本单位之一。农民工与城市市民两个不同的族群要在社区和城市社会中和谐、有序的发展,需要提升农民工的公共意识。培育二者之间的共同价值观和社会信仰,使得二者能够和谐共生。在社会有机体理论中,有这样一种观点:“社会是以人类活动的实践为基础,创造的一个不断进化的有机体,在这个有机体中可以实现自我组织、自我调节、自我革新和自我意识等一系列功能。[31]”社会有机体的主要目的是达到个体与共同体的有机统一,“没有共同体,个体的价值就完全不能够实现。也就是说,个人只有在社会中才能获得广泛的发展,这意味着个人自由只能存在于社会 “人的自由只能在真实共同体的结合中获得,才能获得自己无拘无束的状态,这个社区的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人。”[32]119在这样的社会形态下各个人都在生产力的前提下联结起来,这种联结将个人‘无拘束’置于他们的掌管之下。”[32]121在形成共生体的过程中能够形成要素的互助合作的机制,形成要素之间的平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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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农民工公共意识现状梳理..........13
3.1 公共规范意识............13
3.2 公共环境意识............14
3.3 公共参与意识............15
3.4 公共利益意识............16
第四章 影响农民工公共意识生成原因分析...........17
4.1 农民工自身的因素 ........17
4.1.1 农民工文化接纳能力弱 .......17
4.1.2 农民工身份认同度低 .........19
4.2 社会环境的因素 ..........20
4.2.1 城乡二元经济体制的影响 .....20
4.2.2 城市社会对农民工的情感排斥 ..........21
4.2.3 农民工与城市居民之间源文化的差异 ....22
第五章 培育农民工公共意识路径选择......23
5.1 改革城乡二元体制,为农民工公共意识培育提供制度保障 ..........23
5.2 加强农民工素质教育,为农民工公共意识培育创造文化积淀 .........25
5.3 构建多重参与体系,在实践参与中提升农民工公共修养 ....27
 
第五章 培育农民工公共意识路径选择
 
虽然农民工公共素养有了进一步的提高,但是其公共意识的缺失仍然是阻碍其市民化城市化进程的一个重要因素。不利于建构延续、统一、有序、发展的和谐社会。所以,需要我们就此提出相应的对策。
 
5.1 改革城乡二元体制,为农民工公共意识培育提供制度保障
农民工作为城市社会建设的主体力量,其社会地位的高低不仅关系到农民工群体的社会利益,而且对于促进国家稳定发展,社会和谐建设意义重大。提升农民工的社会地位,首先需从改革我国城乡二元体制入手,为农民工公共意识的培养提供制度保障。城乡二元制将外来务工人员排除在制度之外,农民工基本权利得不到保障,社会地位低下。阻碍了其公共意识的生成,影响了他们在文化和社会心理上对城市社会的融入。城乡二元体制已经不符合社会发展的现状,应该改革制度“与时俱进”,为“公共意识”培育健康的土壤。本部分主要从户籍制度的改革、城乡二元就业市场的改革、城乡分配机制的改革以及农民工职业培训机制的完善四个方面来论述农民工公共意识培育的制度保障。根据 2015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统局公布的农民工数据显示,我国农民工行业中,建筑业占所有行业的比例高达 22.3%,制造业所占比例为 31.3%[38]4。在所有从事城市脏活、累活、体力活的从业人员中,农民工占据了绝大比例。他们的工作风险高,而只能得到低微的收入。由于户籍制度的限制,农民工没有城市户籍,基本生活处于无保障的状态。城市中的大多数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都是和户籍捆绑在一起,没有城市户口的务工人员,无法真正享受到与城市市民同等的社会保障与政府服务。农民工在就业风险极大却无保障的情况下,无力考虑其他生存之外的事情,更不用说提升公共意识了。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能有效推进农民工实现人的城镇化,让更多的农民工获得常住地的城市户籍,享有更多的公共服务和公共参与权利,同时,此制度改革,也对农民工公共意识的培育起基本的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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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 语
 
当然,本文研究农民工公共意识并不等于说农民工不具备公共意识。只是希望通过对农民工公共意识的分析,使其公共意识能够得到进一步的提升,更快的实现人的城镇化。农民工作为我国和谐社会中的重要要素,其公共意识的提升有利于实现和谐社会的重要目标。这与马克思社会有机体理论中有关和谐思想的提倡不谋而合,两者都强调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全面而又具有整体性的和谐发展路径。习近平同志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中,指出谐社会的特征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是要全面把握和体现的,这也是对马克思主义社会有机体理论的科学继承和发展。但是,在运用社会有机体论的时也应该注意到:第一,社会有机体来源于西方,在马克思之前这一理论再运用与社会问题的研究和解决方案上具有一定的局限性。马克思的社会有机体理论是建立在辩证法基础之上的,所以和之前研究相比更加具有科学性和系统性。中国对社会有机体的研究目前还处于初级阶段,缺乏本土性的建构理论。第二,国内学者研究这一理论大多数从理论研究、纵向比较研究、基本概念研究以及实践运用研究等四个维度来对社会有机体论进行深入分析探讨。但目前尚缺乏对我国具体语境的深入思考,制定的解决中国具体社会问题的方案不够具有针对性。因此社会有机体论在对特定对象和群体的研究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公共意识的高低与否直接关乎和谐社会的建构,是一个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本文立足社会有机体理论四个条件性因素对农民工公共意识进行研究,旨在为构建有机团结的和谐社会作一些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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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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